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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华星医疗器械公司产不合格输液器被罚款壹万元

点击数:971 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-10-17

  [提要]日前,山东省食药监官网公布2016年山东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品处置情况,潍坊3家企业被处罚。其中,潍坊市华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,因不合格,被通报并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。日前,山东省食药监官网公布2016年山东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品处置情况,潍坊3家企业被处罚。其中,潍坊市华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,因不合格,被通报并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。通报如下:

  潍坊市华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,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,所检项目【单包装标志】项中无a)文字说明内装物,包括“只能重力输液”字样信息,不符合YY0286.1-2007《专用输液器 第1部分: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》、GB18671-2009《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》、YZB/国1184-2012《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带针》标准规定的要求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)第六十七条第(二)项规定,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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